
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住建局、發改委(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動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綠色發展、轉型升級,根據省政府《關于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指導意見》(川府發〔2016〕12號)、《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德辦發〔2017〕9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經認真研究,現就已出讓土地項目執行裝配式建筑建設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市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出讓土地但未明確裝配式建筑具體要求的項目,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獲得時間為準)應全面推行裝配式建設方式(含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木結構等),并按照不低于以下標準建設:
(一)民用建筑工程項目
當采用混凝土結構時,單體建筑裝配率具體要求為:
1. 計容單體建筑面積超過1萬㎡的公共建筑,裝配率不低于30%;其中主體結構裝配率不低于20%,內部裝修不低于10%。
2. 計容總建筑面積等于或大于10萬㎡的居住建筑項目,裝配式建筑面積不低于項目總面積的30%,單體建筑裝配率應不低于30%;其中主體結構裝配率不低于20%,內部裝修不低于10%。
當采用鋼結構體系時,裝配率不低于50%,當采用木結構時,單體建筑裝配率不作具體要求。
涉及國有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其總裝配率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提高5%。
計容單體建筑面積低于1萬㎡的公共建筑和計容總建筑面積小于10萬㎡的居住建筑項目(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面積為準),如果土地出讓時未作要求的,可以不做裝配式設計,如果建設單位主動采用裝配式建筑建造的項目,可以按照“德辦發〔2017〕93號”文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二)工業建筑工程項目
當采用混凝土結構時,單體建筑裝配率應不低于40%(2020年1月1日起不低于50%)。
當采用鋼結構體系時,裝配率不低于50%,當采用木結構時,單體建筑裝配率不作具體要求。
二、全市新出讓土地必須嚴格執行“德辦發〔2017〕93號”、“德建發〔2018〕410號”及“德建發〔2019〕113號”文件相關規定。
三、鼓勵全市新建居住建筑項目建設成品住宅,結合建筑工業化大力推進裝配式裝修;在成品住宅裝修工程中,積極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裝修方式,更有利于提高建筑裝配率和促進建筑工業化產業發展。
德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德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德陽市財政局
德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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