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住建安〔2022〕4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建工局、建交局、規建局),市安監站,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和“風險預控、關口前移”的管理理念,進一步做好2022年春節后建筑工地復工復產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提高疫情防控背景下建筑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推動建筑工地有序復工復產,確保安全生產,本著早計劃、早準備、早部署的原則,現就做好2022年春節后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與復工復產工作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春節期間暫停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于暫停施工前2日內,按照《春節前停工檢查驗收表》(附件1)牽頭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驗收通過的將停工報告及暫停施工期間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表報給負有監管責任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
(二)停工報告應當說明停工日期、連續停工天數、分部分項工程及設備設施是否處于安全部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落實了領導帶班和管理人員值班制度、是否對施工現場進行了全面的隱患排查等。
(三)停工報告應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暫停施工期間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表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工程項目部印章。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工地門口醒目位置公示本項目停工日期、連續停工天數、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表等信息。
(五)春節期間因故仍然需要進行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本單位所有崗位的管理人員到位,并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確保管理人員的數量滿足假期施工的實際需要并應當符合有關要求,其中安全崗位的所有管理人員必須到位,并嚴格執行實名制考勤制度,履行法定職責,否則不得在假期施工。
(六)建設單位應當牽頭組織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等責任主體對履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安全隱患或管理漏洞,應當及時進行整改。自查整改合格,施工現場達到假期施工所必需的安全生產條件,建設單位牽頭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撰寫自查報告,經項目負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印章后,由建設單位于假期施工前5日內,將假期施工前的自查情況報告給安全監督機構。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對自查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對自查報告內容完整且簽字蓋章齊全的,應當留存。安全監督機構可以根據建設單位報告的假期施工前自查情況實施差別化抽查。
(七)沒有進行施工自查和履行自查報告的,一律予以停工整改。
(八)春節期間暫停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提前做好開復工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計劃工作,編制項目管理人員進場計劃表、勞務人員進場計劃表。項目管理人員進場計劃表、勞務人員進場計劃表應明確計劃安排總人數、返通時間、進場批次、進場時間段、進場人員種類及人數、人員來源地等信息。
(九)在完成上述計劃編制的基礎上,建設單位應牽頭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制定本單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組織機構及職責、人員進場管理措施、封閉式管理措施、生活區管理措施、辦公區管理措施、食堂管理措施、施工物資進場管理措施、防疫物資保障措施、施工現場突發疫情應急處置預案等。
(十)項目管理人員進場計劃表、勞務人員進場計劃表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蓋章后,于恢復施工前5日內,報給屬地社區和負有監管責任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
(十一)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復工進場人員要嚴格落實“先排查后進場”的原則,嚴格落實“一人一檔”防疫管理要求和實名制管理要求,確保一個不漏。鼓勵利用紅外監測、數據聯通等智慧化手段進行測溫和兩碼查驗。
(十二)對于擬復工的項目,建設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成立工地復工安全生產專班,嚴格履行恢復施工前自查報告制度。自查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開展復工前的安全檢查工作,以安全生產開工條件落實情況、進場工人防疫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情況、起重機械設備維修保養情況、腳手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狀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周邊環境保護工作情況以及施工現場高處作業設施的穩定性和牢固性等為重點對建筑工地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聯合驗收,并保留檢查記錄和聯合驗收記錄。
(十三)未經自查合格及沒有聯合驗收記錄的,不得申請開復工。復工前參建各方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到崗履職(因疫情管控不能及時到崗的管理技術人員,允許安排具備相應條件的其他人員,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暫時頂崗),必須對全部現場人員重新實施安全和疫情防控交底教育。
(十四)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所屬安全監督機構收到擬復工項目申報材料后,應按照“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會同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街道(鄉鎮)政府進行現場核查,三方同意后方可復工,合格一家復工一家。對安全生產條件不到位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復工,對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和疫情防控要求,擅自復工的一律嚴肅追責。
(十五)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嚴格落實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有關規定,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實名制登記,并建立人員健康臺賬。項目部應每日上午10:00前向社區報送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和施工人員情況,包括項目總人數、勞務人員花名冊、前一日新進場人員花名冊等。
(十六)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可疑癥狀時,一律不得進入施工區域、辦公區域,應及時到隔離觀察區域進行暫時隔離,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點醫院就醫,并向社區和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配合社區和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按照相關規范要求進行處理。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確認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后,應立即中止施工,封鎖病人到過的施工現場所有場所,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工作活動場所及使用的物品進行消毒處理。一旦發生疫情,施工總承包單位立即封閉施工現場,嚴禁人員進出工地,配合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排查,對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調查登記,按照疫情防控指揮部意見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十七)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安全監督機構,市安監站要加強指導檢查,督促參建單位按本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做好相關工作。
(十八)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安全監督機構,市安監站應及時統計停工、續工和復工信息,并在官方網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安全監督機構確定的信息統計聯絡人,請于1月15日下班前將信息統計聯絡人報市安監站,聯系人:張楠,聯系電話(手機):17851796388,電子郵箱:ntsajz@163.com)。
(十九)符合接種條件的施工現場從業人員應盡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種,已完成全程接種滿6個月的要及時接種加強針,確保“應接盡接”。各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要進一步摸清施工現場從業人員新冠肺炎疫苗接種情況,加強疫苗接種工作的宣傳引導,提升從業人員的接種意愿。縣(市、區)住房城鄉建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安全監督機構對疫苗接種工作組織不力、工作滯后的項目實行差別化監管。
(二十)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及疫情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廚師、配菜、采購、服務、保潔、保安等工作的重點崗位人員,抵施工現場時必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十一)市外管理人員、勞務人員抵通后,首次進入施工現場,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十二)若省住建廳有“建安碼”登記要求,各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及時督促引導從業人員做好“建安碼”登記,相關返鄉返崗等信息由從業人員個人通過手機“建安碼”的應用模塊登記(包含來通家屬)。
特此通知。
附件:1.《春節前停工檢查驗收表》
2.《春節期間施工的項目管理人員、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人員在崗履職名單》
3.施工現場疫情防控檢查表
4.生活區疫情防控檢查表
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