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發文稱從10月1日起,浙江、山東、河南、上海等10大城市率先開啟告知承諾審批試點,意味著項目管理要公開、透明,加快審批的腳步,開創出一條“互聯網+工程項目審批”的信息化模式。
通過“告知承諾制”的審批模式,于甲方而言是一種“福”。據悉,告知承諾制度是工程建設羨慕審批制度改革的一個亮點,在一定時間內,政府要通過監管來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照承諾的內容、要求和標準進行建設,并且要在期限內檢查到位,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履行了承諾。告知承諾制讓審批更優了,便捷審批,輕松監管再也不是一個夢了。一些甲方單位還可將事前審批轉變為事中監管。通過“互聯網+”的監管模式,來提高行政監管的效率,拓寬公共監督的渠道,形成政府、市場、企業以及社會共同參與的監管格局。
另外,告知承諾制還可加強對行政審批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創建“廉潔工程”,陽光、透明作業。在加強工程建設過程中針對市場主體的監管檢查,維護市場秩序和建設項目安全,從而達到“智慧監管”的效果:

(一)通過智慧監管系統實施,達到信息、資源、經驗共享的目的。按照“工程為基礎,指標為手段,投資為目標,廉政為宗旨”的原則,開發利用歷史數據,一是實現政府投資項目的綜合流程管理,以促進業務水平的提高;二是規范建設標準、篩選項目管理重點,合理確定工程造價。
(二)通過智慧監管系統實施,提高市、區層面政府投資項目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信息化系統的建設有利于實現“管理規范化、工作流程化、操作透明化、查詢動態化”,從而為項目規范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提供決策依據。
(三)通過智慧監管系統實施,提升管理水平。管理者可以通過可視化的工作流程,輕松掌握項目管理即時狀況,實現項目進展過程的全面管理,從而實現進度、質量、安全、投資、廉潔的“五位一體”保廉體制,達到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需要。
審批簡優,于甲方而言是加速了工程項目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審批速度快,項目落地更加有效。通過智慧監管,實現項目管理規范化、專業化、科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