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贛州市住建局印發了《“報價承諾+擇優選擇+隨機抽取法”評標定標工作指導規則》。
哪些改革?
在“報價承諾法”評標定標辦法基礎上增加“相對擇優選擇”環節:
原來是“抽30家→抽15家評審→抽1家中標”三輪抽取定標模式。
調整為“抽30家→抽15家評審→優選7家→抽1家中標”相對擇優的三輪抽取定標模式。
操作方法
首先,由評標委員會從所有投標人中按“報價承諾法”做法確定15家入圍投標人;其次,由招標人組建擇優委員會擇優確定7家不排序的中標候選人;最后,從7家中標候選人中隨機抽取確定1家中標人。
試點項目范圍
政府投資和本市國有企業投資,且招標要約價在1億元以上(含)的房建市政工程項目。
擇優標準
按照“矮個子里挑高個子”原則,實名票決計分擇優確定7家中標候選人。一般情況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比選:
( 1 )資質等級高的企業優于資質等級低的企業;
( 2 )注冊建造師數量(含臨時建造師)多的企業優于注冊建造師數量少的企業;
( 3 )擬派注冊建造師資格等級高的企業優于資格等級低的企業;
( 4 )擬派注冊建造師近5年承擔招標項目類似工程業績規模大、數量多的企業優于規模小、數 數量少的企業;
( 5 )企業及投標擬派注冊建造師近5年獲得的獎項等級高、數量多的企業優于獎項等級低、數量少的企業;
( 6 )擬派項目團隊管理人員履職能力強的企業優于屐職能力弱的企業;
( 7 )有行業表彰、行業排名(如有)靠前的企業優于無行業表彰、行業排名靠后的企業;
( 8 )企業信用好的企業優于信用差的企業。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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