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下發《關于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項目招標備案等事宜的通知》。
1、全面落實招標人負責制:
招標人對招標過程和結果的合法性負責。
招標人在開展招標工作前須先辦理數字認證證書。
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完成招標文件、答疑澄清、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公告、招投標信息公開及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2、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單項招標工程項目,實施先公開后備案。其他招標項目實行先備案后公開。
3、最高投標限價實行系統備案。
4、辦理中標通知書備案時,須同步上傳招標人加蓋公章的《異議情況表》并通過交易系統推送至招標監管部門。
5、自5月6日起發布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的房建市政招標項目,適用本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我市營商環境,促進項目順利推進,根據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經研究,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招標人負責制
建設工程招標實行招標人負責制,招標人對招標過程和結果的合法性負責。招標人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管制度,完善招標公告等對外信息發布前的內部審查機制,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后果。
招標人在開展招標工作前須先辦理數字認證證書(詳見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關指引)并開通權限應用,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下稱“交易系統”)完成招標文件、答疑澄清、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公告、招投標信息公開及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等須由招標人承擔責任的工作,并可在交易系統中查閱招標相關信息。
二、優化招標備案方式,實現電子化提交資料
(一)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單項招標工程項目,實施先公開后備案。即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將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答疑澄清、公告通知等在指定發布媒介和提交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其門戶網站對外發布后,交易系統將有關電子文件同步推送至招標監督部門實施備案。
除以上單項招標工程項目外的其他招標項目實行先備案后公開。即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應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答疑澄清、公告通知等發布前通過交易系統將有關電子文件推送至招標監督部門,經招標監督部門備案后再對外發布。
(二)實行招標承諾制。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在交易系統上傳招標文件等材料時須提交《中山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標項目承諾書》,紙質原件須在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時附上。
(三)最高投標限價實行系統備案。施工招標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應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的答疑澄清階段同步提交中山市建設工程最高投標限價備案系統出具的《中山市建設工程最高投標限價備案情況登記表》。
(四)招標人委派代表實行承諾制。招標人委派代表參加評標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須在招標文件備案階段同步在交易系統中提交《招標人委派代表參加評標承諾書》。《招標人委派代表參加評標承諾書》及《招標人委派代表參加評標授權書》的紙質原件在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時附上。
三、優化中標通知書備案流程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辦理中標通知書備案時,須同步上傳招標人加蓋公章的《異議情況表》并通過交易系統推送至招標監管部門。招標項目中標結果經招標監督部門備案后在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公告。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可登錄交易系統自行打印帶自動生成查驗碼及二維碼的中標通知書。有關單位可通過查驗碼或者掃描中標通知書上的二維碼查驗中標通知書的真偽。
四、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招標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通過交易系統上傳《中山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書》蓋章掃描版,并同步將《中山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書》及符合資料清單要求的招標資料、評標資料、投標資料等紙質原件提交至招標監督部門。
五、強化監督
各級招標監督部門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發現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依法予以查處。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將由招標監督部門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及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六、其他
(一)由于調整優化后的招標文件備案等流程高度依賴于招標人,為避免招標文件發布存在違法違規等情況導致招標工作中斷或反復,建議招標人應樹立正確風險和責任意識,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招標文件范本等的學習研究。
(二)《中山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標項目承諾書》《招標人委派代表參加評標承諾書》《異議情況表》《招標人委派代表參加評標授權書》《中山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書》及資料清單等可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網“公共服務-資料下載”欄目自行下載。
(三)自2020年5月6日起發布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的房建市政招標項目適用本通知。
附件:中山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標項目備案工作指引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