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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information搞工程必須牢記的44個重要時間節點!
一、 招投標的有關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有效期 ≧20天
2:招標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標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現場:投標預備會前1~2天
4:投標預備會:發出招標文件后7~28日內
5:投標人發現招標文件有誤時,在收到招標文件7日內以書面形式指出
6:退還投標保證金:投標有效期滿后14天 ,訂合同后5日內
7:銀行或擔保公司開具的投標保函,在投標有效期滿后28天內繼續有效
8:評標定標應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
9:確定中標人后15日內提交招投標報告
10:發出中標通知書后起30日內簽訂合同
11:訂立合同后7日內,建設行政部門備案
二、合同履行期內有關時間
12:發包人更換代表,至少7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師的口頭指令,在48小時內以書面確認。不能書面確認時,承包人應于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此要求48小時內答復,不予,則認為已確認
14:不能按協議約定日期開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說明理由,工程師在收到延期申請后48小時內答復,不以書面答復視為同意
15:工期可以順延的情況發生后14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工程師
16: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驗收前24小時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2天
17:承包人在價款可以調整的情況發生后14天內報告工程師
18:予付款在約定付款時間后7天內向發包人索要
19:工程師接到已完工程報告后7天內核實,并在核實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
20:進度款:計量確認后14天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
22:竣工驗收報告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資料,28天內發包人核實,確認結算價款
23:承包人收到結算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移交發包人
24:質量保證期滿14天內,退還保修金
三、變更與索賠的有關時間
25:變更事件發生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7日內確認。無理由確認時,自報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26:索賠時間發生后28天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此后28天內提交有關資料,工程師28天內答復。未答復,則視為認可。連續發生的事件,階段性提出索賠意向,終了后28天內提交最終索賠報告
四、FIDIC合同條件下的有關時間
27:工程師的口頭指示,在收到承包商書面確認的要求后2日內答復,由口頭指令變為書面指令
28:業主替換工程師,須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29:承包商在收到中標函后28天內向業主提交履約擔保
30:業主在收到履約擔保證書副本后21天內,將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商
31:承包商在收到中標函后42天內開工
32:工程師在開工日前7天發出開工通知
33:承包商在收到開工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交詳細進度計劃
34:履約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給工程師后,21天內工程師簽發支付予付款的通知
35:進度款:收到承包商支付報表28天內簽發支付證書
36:業主支付進度款不應該超過工程師收到承包商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后56天
37:竣工檢驗:承包商提前21天確定日期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該日后14天內進行
38:接收證:達到基本竣工要求后,在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申請頒發工程接收證。工程師在此申請后28天內,頒發
39:竣工結算:頒發工程接收證后84天內,承包商報竣工報表,28天內簽證,支付結算款
40:缺陷通知期期滿后28天內,工程師向業主簽發解除承包商擔負工程缺陷責任的證書,頒發履約證書。業主在證書辦法后14天內,退還履約保證書
41:最終結算:履約證書頒發后56天內,承包商提交結算報表,工程師28天內簽支付證書,收到證書后56天內支付
42:工程師對爭端決定:84天內將其決定通知雙方,若70天后,雙方均未交仲裁通知,則此決定為最后決定
43:爭端裁決委員會的決定:在收到書面報告后84天內做出決定,若不滿意,28天內向對方發出不滿的通知,并提請仲裁
44:仲裁必須在裁決委員會做出的決定后56天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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