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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information省政府發布《關于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指導意見》,三類房屋將被重點改造!力爭三年完成城中村改造!
時間:2020-12-15 9:46:00
來源:網絡
閱讀次數:947
城市更新
在城市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那么
城市更新涉及哪些內容?
重點任務有哪些?
怎么著手?
……
云南出臺指導意見了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全省將以問題為導向,統籌推進城市更新,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傳承歷史文化,增強城市綜合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
到2025年,全省城市空間布局更加優化、綜合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環境更加優美、風貌特色更加突出,產城進一步融合,顯現具有時代特征、民族特色、云南特點的城市之美。
《指導意見》提出
堅持規劃引領、產城融合;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堅持保護優先、歷史傳承;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則。明確將推動成片連片更新,提升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務配套;同時結合城市發展戰略,科學確定更新目標,合理制定更新方案,依托更新項目資源稟賦和地塊周邊特色,通過開發重建、整治修繕等多種方式,統籌兼顧,突出重點。
規劃引領和設計引導
在城市更新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
《指導意見》
對規劃引領和設計引導、城市更新重點任務等
進行了明確
強化規劃引領和設計引導
(一)體現城市定位和發展方向。
以建設中國最美麗省份為目標,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功能,圍繞建設特色鮮明、功能完善、生態優美、宜居宜業的“美麗縣城”,特色、產業、生態、易達、宜居、智慧、成網的“特色小鎮”,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美麗鄉村”,在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和全域旅游發展中找準城市定位、職能,以提升城市產業競爭力和人口吸引力、推動優勢要素資源集聚為導向,統籌推進城市更新。
(二)優化城市空間布局。
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統籌考慮城市與周邊山、水、林、田、湖、草等協調發展,特別是海拔、緯度變化與宜居的關系,實事求是優化全省城市布局,確保城市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
加快推進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制,科學劃定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宜居適度的生活空間、綠色和諧的生態空間,落實城鎮集中建設區、彈性發展區、特別用途區管控要求,建立規劃留白機制,確定城市增長邊界和建設用地范圍。
以完善交通體系為重點,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建設用地結構和開發強度,優先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項目,促進城市居住生活區、綜合服務區、商業商務區、工業發展區、物流倉儲區、綠地休閑區、交通樞紐區科學銜接與混合嵌套。城市開發強度原則上由中心區向外拓展逐漸降低,按照有關標準規定科學確定住宅用地容積率、建筑密度和綠地率,防止超標準提高容積率造成人居品質降低。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面積控制在100平方米/人左右,特殊情況不得大于150平方米/人;其中,城市居住用地占比控制在25%—40%,工業用地占比控制在15%—30%,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占比控制在15%—30%。
(三)綜合運用城市設計方法。
將城市設計貫穿國土空間規劃全過程,按照城市設計導則和街區規劃設計導則,通過城市設計方法,優化城市更新項目的建筑高度、體量、形態、視覺、立面材料及新舊建筑(群)的空間組合關系,將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具體化和圖形化,并轉化為建設條件,確保城市更新項目自然融入城市總體空間格局、交通組織和景觀視廊。建立重點地區城市更新總設計師制度,加強對城市更新項目的協調把控。
(四)加強建筑設計管理。
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讓每一幢建構筑物成為中國最美麗省份建設的“加分項”。加強城市更新項目特別是公共建筑和高層建筑設計管理,優化提升建筑設計標準,強化設計責任追究,嚴把建筑設計審批關。科學審驗和慎建城市地標性建筑,杜絕貪大、媚洋、求怪等亂象。重要的城市更新項目,要公開征集建筑設計優秀方案,提高審查層級,建立審查部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社會公眾等多方共同參與的溝通協調機制;審查不通過的,城市更新項目不得推進實施。
城市更新重點任務
■全面開展城市體檢。
圍繞“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等8個方面,探索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工作制度,2020年,在昆明市開展城市體檢試點工作。通過第三方評估分析,及時反映城市發展成效,找出弱項短板,針對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診療”方案,對容易產生的“城市病”提出預防措施,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建議。
■優化城市交通體系。
構建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城市路網系統,優化道路線型,打通斷頭路,提高次干路和支路的密度。建設連接城市新老城區的快速路,豐富區域路網結構,暢通新老城區。加強城市破損道路維護管理和規范設置城市道路標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政策,優先在中心城區及交通密集區形成連續、成網的公交專用道,推動多種交通方式的融合銜接和便利換乘。完善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系統及行人過街設施,建設滿足舒適步行需求的城市慢行系統。
高效便捷組織城市對外交通銜接,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應能15分鐘到達高、快速路網,或30分鐘到達鄰近鐵路、公路樞紐,或60分鐘到達鄰近機場。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和過境交通量大于等于10000標準車/天的城市,要布局獨立的過境交通通道。加快推進昆明、曲靖、大理和紅河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完善換乘系統、連接系統和輻射系統,城市內主要綜合客運樞紐間交通連接轉換時間不超過1小時。
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要按機動車保有量的1.5倍規劃,以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可根據有關規定利用人防等設施設置停車場。機動車路內停車位設置要嚴格限制,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及正常通行,嚴禁在救災疏散、應急保障等道路上和人行道上設置,堅決取締非法占道設置停車位。住宅類建筑配建停車位不低于1.8個/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非住宅類建筑配建停車位不低于1個/100平方米建筑面積。公共停車場提供的停車位占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不低于15%,要按照標準足額保障用地,合理規劃建設停車樓或地下停車庫。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升級改造城市排水防洪系統,加快修復城市自然生態,加強排水管網維護和管理,科學設置排水孔,多措并舉提高城市防汛排澇能力,加強重點區域監測預警,確保不出現嚴重的城市內澇。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愛國衛生專項行動成果,實現垃圾轉運和處理設施、公共廁所、洗手設施全達標、全覆蓋。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建設集約高效的城市供水體系。因地制宜推進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深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全面整治管網錯接混接和雨污不分等問題,鼓勵配套建設中水回用設施。加大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力度,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構建多元供氣格局,加快完善城鎮燃氣管網及配套設施,推進燃氣下鄉,加快推進實施“氣化云南”戰略。
到2025年,全省城市全部消除嚴重易澇積水路段,做到雨停后及時排干積水、重點路段快速排干積水;城市每平方公里范圍內有4—7座公共廁所;城鎮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3%、收集后處理率達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40%,收集后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16個州、市中心城市通管道氣,長輸管道總里程達到4000公里。
■改善城市公共服務設施。
建立健全“市、區、片區、鄰里、街區”五級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合理確定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模,形成以街區級設施為基礎,各級設施銜接配套、布局均衡的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網絡體系。
配套建設中小學、幼兒園、超市、智能快捷箱、菜市場,以及社區養老、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實施全省重大傳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機構核心能力“雙提升”工程,進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新建住宅小區要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于15平方米的標準配置。加快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確保按時按量完成治理任務。
■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要求,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創新小區治理模式,圍繞“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改造內容,科學編制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改造資金由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機制,對城市或縣城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區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老舊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進行改造,推動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到2025年,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因地制宜開展城鎮棚戶區改造。
以縣為單位,按照“前期先行、自下而上、按需申報”的原則,儲備全省城鎮棚戶區改造項目,加快項目前期工作,提高項目成熟度。
進一步完善政策機制,嚴格評估財政承受能力,統籌安排改造時序,從實際出發,多措并舉,力爭“十四五”期間全省城鎮棚戶區存量應改盡改。
將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支持昆明市加快推進城中村存量改造,力爭3年全部完成。
■有序推進老舊廠區改造。
引導老舊廠區的企業向具備條件的產業園區搬遷,推動產業集聚發展。以提升城市服務功能為重點,充分利用老舊廠區騰退土地,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老舊廠區改造,通過市場化的方式發展現代服務業。
依托老舊廠區產業基礎,積極發展設計咨詢、科技、金融、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節能環保等生產性服務業。鼓勵改造利用老廠房老設施,積極發展文化創意、工業旅游、演藝、會展等產業,大力發展商貿、健康、家庭、養老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改造發展為多功能、綜合性新型消費載體。
發揮老舊廠區的產業配套、科技人才及技術研發等優勢,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合理開發利用工業遺產資源,建設科普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根據老舊廠區發展定位和功能分區,適度進行商品房開發。
■著力提升城市風貌。
依托云南多樣性特點和傳統山水形勝,做好壩區、河谷、山地等不同城市的形象設計,統籌協調城市形態格局、建筑風貌、街道立面、天際線、樓際線及色彩、標志系統,科學確定城市景觀核心區,加強公共空間界面管控,塑造各具特色和層次豐富、疏密有致、高低錯落的城市空間形態。
保留、保存、保護文物古跡,修復和合理利用現存歷史文化街區、文物古跡、古鎮名村等文化遺跡,突出城市建筑風格和建筑特色,傳承歷史文脈。
人性化規范設置各類路標路牌、廣告、店鋪牌匾、垃圾箱、公交站臺、路旁座椅等城市家具、小品和休憩設施。
有序推進各類架空管線入廊入地,治理非法小廣告,著力解決城市“空中蜘蛛網”、“牛皮癬”等視覺污染。加強城市河湖監管,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四亂”突出問題,消除城市黑臭水體。
依法依規清理拆除“兩違”建筑,整治亂搭亂建問題,利用城市邊角地、夾角地建設社區體育文化休閑公園。
嚴格城市占道圍擋施工許可和管理,施工現場必須在醒目位置懸掛公示牌注明管理單位、施工單位、工程時限和投訴電話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圍擋施工必須最大限度縮小圍擋范圍、縮短施工時間,并為過往行人、車輛提供安全便捷通道。
要大力提升昆明省會城市形象,加快推進環滇池生態廊道建設,打開盤龍江沿岸等城市公共空間,城市后退,還湖還江于民。
■大力推進城市生態修復。
大幅提升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游園等公園綠地和廣場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提高道路、衛生隔離、公用設施等防護綠地設置標準和規模,增加居住區、公共建筑、商業服務業設施等附屬綠地,鼓勵小微綠地和立體綠化發展,通過規劃建綠、拆違補綠、破硬植綠、留白增綠、見縫插綠、拆墻透綠等方式,千方百計擴大城市綠地面積和綠量。
優化綠地空間布局,在城市各區域之間利用自然山體、河湖水系、交通和公用設施廊道等布置綠地,加快城市周邊特別是面山的生態修復和建設,通過綠環、綠楔、綠帶、綠廊、綠心將城市內外綠地有機串聯起來,提升綠地景觀風貌,實現城綠協調和城在林中、路在綠中。
按照“后院前置、后綠前移”思路,優化城市設計導則,將建筑物緊鄰街道轉變為圍院緊鄰街道,打開城市道路兩側的城市公共空間,將圍院的通透式綠化與道路綠地緊密銜接,共享綠色城市。
到2025年,全省規劃城區綠地率不低于40%,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12平方米,居住區附屬綠地率不低于37%,商業中心綠地率不低于25%,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于90%。
■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
加快推進寬帶、融合、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程項目要按照規定向5G基站建設免費開放。
推動電力、燃氣、交通、水務、地下管線、物流等公用設施和建筑物、構筑物智能化改造,建設城市信息模型(CIM)、數字化管理平臺和感知系統,打通社區末端,織密數據網格,實現數字化展示、信息化關聯、可視化管理。
建設“城市大腦”,有效整合城市管理領域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加大城市數據共享開發力度,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物聯網等前沿技術,對政務、企業、社會、互聯網等數據進行全域即時分析、調度、指揮、管理,提高城市運行效率。
建設水、大氣、噪聲、土壤和自然植被環境智能監測體系和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在線防控體系,促進城市人居環境改善。
推進“市民一卡通”建設應用,整合城市公共交通、醫院、景區、社區等各領域的一卡通服務,拓展社區智慧化應用;加快全省信用體系建設,形成統一支付入口,大力推廣“刷臉就行”工程,實現智慧城市各應用場景中暢享、互通服務。
加強公共服務與“一部手機”系列應用、各行業重點服務應用的數據、業務對接,建設全省智慧城市統一服務入口。
支持各地開展智慧城市建設試點,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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