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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information即日起,這類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時間:2021-8-10 12:40:00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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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摘要:
隨者數字化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家對于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格外重視。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采用數字化、信息化、專業化管理工程項目,借用大數據、物聯網、5G等高新技術手段合理、科學地進行項目管理,龍騰暢想軟件憑借多年政府投資項目的深度參與,將項目管理理念、基本建設程序和軟件專業技術緊密結合,為工程建設單位提供整體解決方案。
導讀
近日,周口市住建局發布了關于優化實施房屋建筑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通知,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
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施工進展自主選擇,分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 分三個階段:可按“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含在土方開挖滿足工序需要的基礎施工或地基處理施工等)、“地下室”、“±0.000以上”三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 分兩個階段:可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含在土方開挖滿足工序需要的基礎施工或地基處理施工等)、“主體施工”(含“地下室”和“±0.000以上”)兩個階段分別申辦施工許可證。
■ 分一個階段:也可直接申辦整個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其它說明
1、分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應在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并辦理竣工聯合驗收手續。
2、上一階段工程完工后,如無法及時申請下一階段的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應當履行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42號)第九條有關規定執行,涉及基坑支護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保證基坑安全。
3、上一階段工程完工后,未取得下一階段施工許可證,不得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
4、如若承諾事項沒有履行或存在其它違規違法行為,致使后續工程無法進行,一切責任和后果有承諾單位負責。行政許可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撤銷施工許可決定并進行相應處罰。
附原文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審批效率,加速建設項目落地開工,根據《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辦理建筑許可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辦〔2021〕5 號)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進一步優化實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
一、關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事宜
為優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審批流程,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施工進展自主選擇,分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未批先建的工程不適用于本通知。
(一)分三個階段:可按“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含在土方開挖滿足工序需要的基礎施工或地基處理施工等)、“地下室”、“±0.000以上”三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二)分兩個階段:可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含在土方開挖滿足工序需要的基礎施工或地基處理施工等)、“主體施工”(含“地下室”和“±0.000以上”)兩個階段分別申辦施工許可證。
(三)分一個階段:也可直接申辦整個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
二、關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手續說明
(一)關于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用地手續說明
1.建設單位取得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出具有用地預審意見或土地成交確認書任意一項材料,可作為用地手續,先行辦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2.建設單位取得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可作為用地手續,先行辦理“地下室”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3.建設單位取得《不動產權證》后,作為正式用地手續,辦理“±0.000以上”、“主體施工”階段或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
(二)關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規劃手續說明
1.建設單位取得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作為規劃手續,并由設計單位出具圖紙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和工程質量安全的承諾(加蓋注冊師專用章),建設單位承諾建設方案穩定并符合規劃條件,先行辦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2.建設單位取得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出具的設計方案審查同意批文后,作為規劃手續,可辦理“地下室”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3.建設單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作為正式規劃手續,辦理“主體施工”階段或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
三、政府投資項目可提前招標投標的條件
1.項目已審批(已批復可研)核準備案,采用工程總承包的初步設計已批復;
2.招拍掛土地已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劃撥土地已通過土地預審;
3.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建設單位已取得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審查意見,并承諾具備滿足施工招標需要的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
四、關于優化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事宜
1.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應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表》或房屋安全鑒定。非房屋產權人進行房屋裝修裝飾的,除提供《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外,還需出具與產權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產權人同意裝修裝飾施工的授權委托書。
2.免于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增加建筑面積、建筑總高度、建筑層數,不改變外立面、建筑結構、使用性質,未超過設計標準增加樓面荷載的非特殊建設工程,無需提供施工圖設計文件綜合審查合格書,改為由建設單位(或房屋實際所有人,租賃的需增加房屋租賃人)、設計單位、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共同簽署圖紙滿足國家規范標準和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書面承諾。
3.免于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面積3000平方米以下的既有建筑裝飾裝修項目的非特殊建設工程,如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積、建筑總高度、建筑層數,不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筑結構安全等級、不調整使用功能和不變更使用性質等規劃調整的,免于辦理施工許可證。
4.自主選擇申報“竣工聯合驗收”。不涉及規劃、人防等審批事項的既有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可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不強制在竣工階段申報“竣工聯合驗收”事項。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如發現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注冊人員等未按照承諾履職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依據國家、省、市相應的事中事后監管和失信懲戒法律法規、制度要求,將其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納入黑名單,審批部門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
六、強化承諾制和注冊人員負責制
1.施工圖分階段審查。建設單位在申請“地下室”或“±0.000 以下”階段的施工許可證時,可先行提交工程“±0.000 以下”的施工圖技術審查意見,工程整體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在申請“± 0.000 以上”階段的施工許可證前完成(申辦施工許可時可承諾限期補齊)。
2.容缺受理施工圖審查意見。設計單位承諾施工圖設計文件滿足國家規范標準和工程質量安全要求(加蓋注冊師專用章),建設單位承諾建設方案穩定、施工圖審查意見限期內補齊,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事項時,對施工圖審查意見可允許限期內后補。
七、其他說明
(一)分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應在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并辦理竣工聯合驗收手續。
(二)上一階段工程完工后,如無法及時申請下一階段的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應當履行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42號)第九條有關規定執行,涉及基坑支護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保證基坑安全。
(三)上一階段工程完工后,未取得下一階段施工許可證,不得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
(四)如若承諾事項沒有履行或存在其它違規違法行為,致使后續工程無法進行,一切責任和后果有承諾單位負責。行政許可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撤銷施工許可決定并進行相應處罰。
本通知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原有文件中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
1.周口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
2.申請材料模板目錄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
周口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辦事指南
一、辦理對象
周口市范圍內從事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二、辦理條件
(一)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準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征收房屋的, 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并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 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單位應當提供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材料
(一)房屋建筑工程分“三個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
1.“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包含在土方開挖滿足工序需要的基礎施工或地基處理施工。

注:(1)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專家論證。
(2)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項目,不適用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2.“地下室”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注:(1)承諾書涉及的內容,發證機關應當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后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施工許可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將申請人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2)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項目,不適用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3.“±0.000以上”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注:(1)承諾書涉及的內容,發證機關應當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后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施工許可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將申請人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2)《施工圖審查意見書》的承諾期限原則為三個月,申請單位及時在申報系統中補充上傳。如確因為工程項目實際工序及進展等客觀原因無法按承諾期限補齊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復核,可予以再延期一次,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申請單位在申報系統中補充提交情況說明(同時有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加蓋公章的意見),由施工許可審批人員確認后,材料承諾補齊的期限順延三個月,到期前申請單位及時上傳《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3)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項目,不適用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二)房屋建筑工程分“兩個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
1.“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包含在土方開挖滿足工序需要的基礎施工或地基處理施工。

注:(1)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專家論證。
(2)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項目,不適用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2.“主體施工”階段的施工許可證


注:(1)承諾書涉及的內容,發證機關應當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后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施工許可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將申請人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2)《施工圖審查意見書》的承諾期限原則為三個月,申請單位及時在申報系統中補充上傳。如確因為工程項目實際工序及進展等客觀原因無法按承諾期限補齊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復核,可予以再延期一次,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申請單位在申報系統中補充提交情況說明(同時有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加蓋公章的意見),由施工許可審批人員確認后,材料承諾補齊的期限順延三個月,到期前申請單位及時上傳《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3)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項目,不適用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三)房屋建筑工程辦理整體的施工許可證


注:(1)承諾書涉及的內容,發證機關應當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后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施工許可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將申請人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2)《施工圖審查意見書》的承諾期限原則為三個月,申請單位及時在申報系統中補充上傳。如確因為工程項目實際工序及進展等客觀原因無法按承諾期限補齊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復核,可予以再延期一次,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申請單位在申報系統中補充提交情況說明(同時有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加蓋公章的意見),由施工許可審批人員確認后,材料承諾補齊的期限順延三個月,到期前申請單位及時上傳《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四)既有建筑裝修裝飾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


注:(1)裝修面積3000平方米以下的既有建筑裝飾裝修項目的非特殊建設工程,如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積、建筑總高度、建筑層數,不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筑結構安全等級、不調整使用功能和不變更使用性質等規劃調整的,免于辦理施工許可證。
(2)承諾書涉及的內容,發證機關應當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后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施工許可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將申請人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四、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主席令第46號);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42號);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46號);
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
5.《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一站式辦理的通知》(豫建〔2018〕180 號);
6.《河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優化既有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許可辦理的通知》(豫工程改革辦〔2020〕11 號);
7.《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辦理建筑許可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辦〔2021〕5號);
五、補充說明
(一)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建筑工 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并說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三)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在建的 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 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時間、原因、在 施部位、維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 工作。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附件 2
申請材料模板目錄
一、施工許可階段申請表;
二、申請施工許可承諾書;
三、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四、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圖紙穩定的承諾說明;
五、施工圖審查意見限期補齊承諾書;
六、既有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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