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信息
Text information淺談建設工程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及編寫方法
(一)、計價模式的確定。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包括強制和自愿選擇)的工程,必須執行國家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四統一”(“四統一”:指程量清單的統一項目編碼、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計量單位,統一項目名稱。),采用綜合單價計價。
(二)、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清單計價格式必須符合國家規范和項目當地補充、完善的有關計價規則規定的格式。
(三)、招標文件必須明確招標工程的性質、范圍、有關的技術規格標準及以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這些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標明,同時,對以下問題必須予以明確:
1、該工程招標中需要另行單獨分包的內容必須符合政府有關工程分包的規定,必須明確總包對分包工程需要配合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并將配合費用的計算規則列入合同條款。
2、涉及甲供材料、工作等內容的,必須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并將明確的結算規則列入合同主要條款。
3、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對于技術上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單位工程,不得分割標段。
4、招標文件應該明確說明招標工程的合同類型及相關內容,并將其列為主要合同條款。
5、合同主要條款與招標文件有關條款之間不能存在實質性的矛盾(比如,固定價合同在合同主要條款中不應出現“按實調整”字樣,而必須明確量、價變化時的調整控制幅度和價格確定規則)。
(四)、招標項目需要編制標底的,標底由有資格的招標人自行編制或委托中介機構編制。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標底應該按照符合招標工程要求的施工圖紙、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招標范圍、擬訂的施工方案、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有關計價做為依據編制。標底涉及的價格應按當時、當地的平均價格水平計算;涉及施工方案、計費標準選用的,應按照符合招標范圍的施工企業的基本水平,而不應考慮具體競爭及讓利因素。
必須如實列出施工圖中存在的不確定因素,并由編制人員與發包方協商確定暫定金額。同時,應在《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時間內作為對招標文件的補充送達全部投標人。
(五)、招標文件必須明確工程評標辦法。
1、招標文件應當明確規定評標時除價格以外的所有評標因素,以及如何將這些因素量化或者據此進行評價的方法。
2、招標文件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業主的需求設定評標的主體因素(造價、質量、工期),并按主體因素設定不同的技術標、商務標評分標準。
3、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應當合理,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不得設定妨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條件,不應在招標文件中設定投標人降價(或優惠)幅度作為評標(或廢標)的限制條件。
本文來源:土木工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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