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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會專題丨盤點去年兩會有關建筑業的一些提議,實現的如何了?

    兩會聲音,全國聆聽。

    作者:管理員 時間:2019-3-18 14:53:00 來源:網絡 閱讀次數:1719


    兩會聲音,全國聆聽。在2018年兩會期間,作為建筑企業代表的孟鳳朝(原中國鐵建董事長),為建筑業喊出了心聲,贏得了大家的高度肯定。

    那么一年過去了,當時孟鳳朝提出的建筑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今咋樣了?

    中國中鐵的董事長李長進作為今年的兩會代表,又為建筑企業鼓與呼了哪些問題呢?


    2018年兩會:孟鳳朝的鼓與呼

    孟鳳朝在2018兩會中提出的問題:

    1、有關保證金

    2016年6月,國務院發布通知,除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4種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但是幾年后又發生了變化,我們的錢還照交不誤,保證金又以別的形式回來了。

    另外一方面是這兩年建筑企業資金回籠難的問題是越來越嚴重,具體表現為:工程預付款減少、驗工計價滯后、項目竣工驗收工期延期、工程結算不能如期完成。保證金是取消了,但大量的資金又被別的地方占用,資金壓力越來越大,使企業經營變得愈加困難。


    2、項目屬地要求成立公司的問題

    一方面國資委要求我們“瘦身健體”,另一方面在地方進行項目投標過程當中地方政府和業主會在標書中注明要求投標單位必須在當地成立實體公司。而這兩者間就發生了沖突,“瘦身健體”的任務不但難以完成,還萌生了很多的空殼公司。


    3、對于分包和轉包的界定

    公司在拿到總承包項目后,會給各具優勢的子公司來干,但是這可能就變成了違法分包和轉包一遇到這個問題我們就提心吊膽。實際上這就是一家人,老子拿了活讓兒子干,這算不算分包轉包?算不算違規?又如何來界定兩者呢?

    2019年兩會:李長進的鼓與呼

    李長進在2019年兩會中提出的問題:

    2016年5月,部署推動中央企業“瘦身健體”提質增效,要求用三年時間壓減20%左右法人戶數、將企業管理層級控制在4級以內。兩年多來,盡管央企“瘦身健體”提質增效已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仍存在邊“壓減”邊增長的現象,尤其是在建筑央企中。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現象,李長進分析認為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1、地方考慮政績設限

    盡管國務院、住建部出臺相關文件,要求建筑企業在跨省承攬業務時,地方政府不得直接或變相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區注冊設立獨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但是這些要求沒有得到有效落實。

    部分地方政府為了增加當地GDP和稅收,或明文規定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然要求企業在當地設立公司,有的地方還要求企業在當地設立總部基地、建造地標性的總部大樓,否則不允許投標或者中標。

    近三年,中國中鐵為了市場開拓需要或響應當地政府要求,在壓減存量的同時,又新設了屬地化子分公司51戶。

    2、建筑市場模式的轉變

    近年來,國內外廣泛創新推廣BT、BOT、EPC、PPP等模式,加上傳統的BT、BOT等模式,均需要成立項目公司。截至2018年底,中國中鐵投資PPP項目共175個;BOT項目41個,近三年新增法人項目公司100戶。

    3、服務國家戰略的因素

    央企積極響應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參與國際化經營。近三年,中國中鐵新設境外子分公司、代辦處70余戶。

    李長進在2019年兩會中給出的意見和建議:

    1、首先,優化企業“壓減”外部環境

    中央政府要督促各地方深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要求, 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打破行政性壟斷,清理廢除妨礙構建統一開放建筑市場體系的規定和做法取締地方政府設置的不合理準入條件,營造公平競爭的建筑市場環 境,促進企業自由流動,減輕企業負擔。

    2、優化調整財政和稅收政策

    明確建筑企業承包工程項目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統一在項目所在地繳納。

    3、優化調整地方的考核政策

    建立更為科學、合理的考評體系,優化對地方政府的考核政策,減少GDP考核權重,從源頭上降低各地方政府要求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地設立子分公司的迫切性。

    4、優化企業“壓減”的審批程序

    精減公司注銷的工商、財政、稅務、統計等審批環節,提高“壓減”工作審批效率,為企業“壓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企業也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堅定不移聚集主業,加大內部重組、處僵治困力度,及時清理“空殼企業”、落后過剩產能。

    兩會建筑之聲的深度解讀

    1、關于保證金問題

    其實保證金設立的初衷是好的,只不過有些保證金已不再適應當前建筑市場發展的要求,偏離了當初設立保證金制度的初衷,加之少數地方自行規定了名目繁多的保證金,這些都給建筑業企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影響了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所以這也是大家對于保證金“喊痛”的原因。

    那么實際上早在2015年國務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座談會上,孟鳳朝就向李總理匯報了這個問題。會后不久,國務院就印發通知,規定除依法依規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四項之外,其他的保證金一律取消。據估算,那次清理盤活建筑業企業資金近萬億元。

    當然那次整治還不算徹底,到了2018年兩會上孟鳳朝又再次吶喊,得到了大家高度關注。所以大家可以看到2018年3月兩會一結束,在2018年4月的國常會上,李總理就又對此做出了重要指示。

    既然該清理的清理、該取消的取消了,何必又把“老賬”翻出來?那是因為保證金雖然是取消了,但大量的資金又被別的地方占用,比如工程預付款減少、驗工計價滯后、項目竣工驗收工期延期、工程結算不能如期完成...資金壓力越來越大,使企業經營變得愈加困難。

    而對于上面這些問題,各個地方政府的相關部門都在著手解決,例如廣東省2018年就已經開始實行工程施工過程結算辦法,該文件力促實現施工過程結算,以防范對工程款的拖欠。

    2、關于企業“瘦身健體”邊減邊增問題

    上面大家看到,這個問題是2016年開始推行的,2018年兩會(孟鳳朝提及)、以及今年兩會李長進再次提到了這個問題,可見這個問題的解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從上到下下大功夫的。

    這個問題的主要癥結就在:黨中央國務院要求企業壓減企業戶數,縮短管理鏈條。這些企業認真地去壓減了,但現在各地都要求收入利潤入統,也就是要求在當地設立企業如果不在當地注冊企業,就不能投標,不能中標。一面是動輒具有強大吸引力的幾百億元的大工程,一面是國資委要求的“瘦身健體”,令建筑企業常常陷入“兩難”。

    所以很多時候企業為了拿訂單,硬著頭皮在每個地方都設立一個公司,這些公司有些基本上是空轉,資質達不到要求,也不可能保證工程質量。中央的決策是為了降低企業成本,實現精細化管理,為企業“瘦身”。但新設立公司,需要大批管理人員,資質也不符合,沒有資質,不可能有業績,還會造成企業成本大幅增加。

    那么對于這個問題,李長進也給出了建議,就是要求工程項目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統一在項目所在地繳納。因為如果稅收入統設在項目所在地,而不是在機構所在地,就不用再新設立公司。當然了,這個建議雖好,不過需要國家稅務總局開個口子。

    那么李長進帶來的另外一個建議就是減少GDP考核權重,從源頭上降低各地方政府要求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地設立子分公司的迫切性。

    這個建議是非常不錯的,因為可以這樣說,除了我們建筑企業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公司這個焦點問題外,目前地方政府所面臨的債務問題、房價問題、轉型問題、供給側改革問題...等等很多問題都是過往以GDP考核為綱所產生的后遺癥。

    這塊實際上中央也想轉變考核辦法,但是你不以GDP作為考核重心,那就需要其他的方式來代替,而目前看來好像還沒有更好的考核辦法,因為你的考核如果不能夠量化或者是數字化,那是否會產生別的副作用呢?所以這個是一個擺在中央以及地方面前的一個難題,不過我們堅信這個問題肯定是難不倒他們的。

    當然了對于建筑企業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公司這個問題,其實相關部門一直在努力。如2019年2月1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支持民營建筑企業發展的通知》。該通知明確提出:招標人不得排斥民營建筑企業參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活動,不得要求民營建筑企業在本地區注冊設立獨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從民營建企著手,開了一個好頭

    3、對于分包和轉包的界定

    對于這個問題,住建部給出了明確的答復,那就是2019年1月9日住建部官網發布新版《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里面提到的第一條: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將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個人施工的屬于轉包,是屬于違法行為。所以住建部給的回復就很明確了,這就意味著老子拿了活讓兒子干,屬于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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