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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information四川正式印發:400萬以下項目不用公開招標!新版《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自1月1日起實施
時間:2020-12-28 10:06:00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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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財政廳發布通知,明確400萬以下項目不用公開招標。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
省級各單位,各市(州)、縣(市、區)財政局: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印發給你們。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財政廳
2020年12月18日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2020年版)
一、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
以下項目必須按規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注:①表中所列項目不包括省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采購的科研儀器設備。
②各級集中采購機構應嚴格按照集中采購目錄,制定集中采購項目的實施方案,報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發布執行。
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省級和成都市本級在50萬元、其他市本級和縣(市、區)級在3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400萬元以上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前述所稱“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是指采購人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采購品目匯總預算金額達到相應數額標準的,其中“采購品目”以四川省財政廳發布的《四川省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中的“采購品目名稱”為準。所稱“以上”,包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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