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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information蘇州: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這類項目每年不少于20%!
時間:2021-1-19 10:23:00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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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蘇州市住建局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對本市提出要求:
1、各地每年應明確不少于20%的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的項目實施工程總承包。
2、著力引導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
3、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
4、建設單位擬實施工程總承包方式發包的,應當在項目立項階段提出申請,由項目立項審批部門在立項時確定。

各市、區住建局(委)、發展改革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現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建規字〔2020〕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各市、區要結合建筑產業現代化、裝配式建筑、BIM技術應用等要求,協同PPP模式的推廣應用,著力引導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投資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各地每年應明確不少于20%的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的項目實施工程總承包。
二、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建設單位擬實施工程總承包方式發包的,應當在項目立項階段提出申請,由項目立項審批部門在立項時確定。工程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或者施工中有任何一項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應該采用招投標的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
三、工程總承包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合理分擔風險,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節約能源,保護生態環境,提高效率。參與工程總承包的各市場主體,要嚴格按照《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切實履行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規范實施。
四、各市、區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總承包活動的監督管理,及時掌握本地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施情況,要以政府投資項目為突破口,每年確定一批典型示范項目,積極培育一批工程總承包骨干企業,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附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建規字〔2020〕5號)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蘇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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